关于举办“师范教育专业认证院校教学管理人员研讨班”的通知
各有关院校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,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工作要求,推进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,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,教育部决定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,并与今年正式启动,为做好认证的准备工作,服务于师范教育的专业建设,我中心将举办师范教育专业认证院校教学管理人员研讨班。
时间及地点
2019年01月04日—10日 深 圳
2019年01月18日—24日 哈尔滨
2019年02月15日—21日 海 口